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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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01报告公示版-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南延工程(报批版)5.21 . 02保证声明. 07审批请示 提取码: 5wy8l
长春市南关区、朝阳区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6.7.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