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招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2303-440300-04-01-14407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303-440300-04-01-144078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4-28 09:00 至 2023-05-23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5-1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5-1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82769534
传真:
手机号码:1821841985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马超
办公电话:1350303543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3-440300-04-01-144078001001
标段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5-23 18:00
招标部分估价:5509.670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无
招标范围:无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408540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含牵头人)不超过一家。注:如是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或勘察监理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资格条件中设计或勘察的相应资质,并按照联合体共同协议中约定的工作分工进行认定。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50 万元
项目概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2号线是轨网规划“7放射一半环”的市域快线之一,22号线沿线串联了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蜜湖片区、梅林-彩田片区、坂雪岗科技城、鹭湖科技文化片区、观澜文化小镇等多个市、区级重点片区,支撑了中部轴线产业带的拓展,串联梅林关、香蜜西、观湖等交通枢纽。22号线一期工程,起于上沙站,终至黎光站,线路全长34.2公里,设站21座,一段一场,总投资约408.54亿元。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1.市场主体要求:在国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2.资质要求:①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②工程勘察专业中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扫面件、企业资质证明文件扫面件、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投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担保)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无
重要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
lc3)。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
项目编号:2303-440300-04-01-59288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303-440300-04-01-592889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4-28 09:00 至 2023-05-23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5-1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5-1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18218419851
传真:
手机号码:1821841985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马超
办公电话:1350303543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3-440300-04-01-592889001001
标段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5-23 18:00
招标部分估价:3197.301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无
招标范围:无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214670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含牵头人)不超过一家。注:如是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或勘察监理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资格条件中设计或勘察的相应资质,并按照联合体共同协议中约定的工作分工进行认定。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50 万元
项目概况:深圳轨道交通20号线是轨网规划“7放射一半环”的市域快线之一,20号线与大湾区东岸经济走廊相契合,服务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南山科技园、大空港、东莞滨海湾等发展高地,串联机场T2、机场东、皇岗口岸等对外交通枢纽。20号线二期工程,起于机场北站,终至白石洲站,线路全长24.0公里,设11座车站和1航城车辆段,总投资约214.67亿元。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1.市场主体要求:在国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2.资质要求:①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②工程勘察专业中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扫面件、企业资质证明文件扫面件、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投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担保)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无
重要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