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自动扶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上海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城〔2021〕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自动扶梯 设备(采购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起于18号线一期工程长江南路站(不含),沿长江南路~郁江巷路~规划铁山路~规划呼兰路~呼兰路~蕰藻浜路走行,止于大康路站。线路全长约8.1km,均为地下线;设置6座车站(其中江杨南路站与规划19、24号线换乘,呼兰路站与既有1号线换乘),1座停车场。
2.2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18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共设6个车站,其中地下站6座。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江西路站~大康路站区段,整个区段共需自动扶梯80台,提升高度为5.25m~12.23m。
2.3交货期:自动扶梯暂定2024年6月30日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以购标之日当天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3.2能满足上述主要设备供货要求,并且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及售后服务,无产品质量引起的事故及纠纷等不良记录;
3.3质量保证及生产能力:制造商必须具备先进的工艺和完善的检测设备,设备生产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4投标人应取得国家授权的归口试验单位签发的本次投标型号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人如为供货商的,必须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设备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同时该制造商须满足上述要求。
3.5投标人必须出具产品近5年(2018年1月1日-迄今)在 城市轨道交通 行业供货业绩和销售记录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有 5 年以上制造经验。
3.6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具体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分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8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专业版天眼查(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4月12日16:3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
③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3)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12日,每天9:00-11:00,13:30-16:30电话或邮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远程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转账或汇款)。
接受文本费的账户信息: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001550400055646341
行 号:105290036005。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桂林路909号七号楼三楼4号会议室
5.3 技术商务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6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4 报价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6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授权委托书”、“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不参加开标意见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
5.7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8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5.9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拾万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http://eps.shmetro.com上发布。
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上海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城〔2021〕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设备(采购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3 号线西延伸工程起于诸光路站,止于金运路站(不含),沿诸光路~金丰路~联友路~纪宏路~金沙江西路敷设,线路长约9.47km,设5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线和地下车站;近期与其它2条轨道交通线路换乘,设换乘车站1座,远期诸光路站~芳乐路站4站3区间与规划轨道交通25号线共线运营或在芳乐路站换乘;扩建北翟路车辆基地,占地面积约为5.02ha。
2.2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13 号线西延伸工程线路共设5个车站,全部为地下站,需自动扶梯77台,提升高度为3.6m ~13.44m,需自动人行道6台。
2.3交货期:自动扶梯暂定2024年10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交货,自动人行道暂定2025年2月1日到2025年8月31日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币(以购标之日当天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3.2能满足上述主要设备供货要求,并且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及售后服务,无产品质量引起的事故及纠纷等不良记录;
3.3质量保证及生产能力:制造商必须具备先进的工艺和完善的检测设备,设备生产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4投标人应取得国家授权的归口试验单位签发的本次投标型号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人如为供货商的,必须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设备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书;同时该制造商须满足上述要求。
3.5投标人必须出具产品近5年(2018年1月1日-迄今)在 城市轨道交通 行业供货业绩和销售记录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有 5 年以上制造经验。
3.6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具体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分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8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专业版天眼查(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4月12日16:3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授权委托书;
②营业执照;
③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3)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12日,每天9:00-11:00,13:30-16:30电话或邮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远程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转账或汇款)。
接受文本费的账户信息: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001550400055646341
行 号:105290036005。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桂林路909号七号楼三楼1号会议室
5.3 技术商务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4 报价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授权委托书”、“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不参加开标意见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
5.7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8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5.9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拾 万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和http://eps.shmetro.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