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工程车类采购项目招标_轨道交通网

发布时间:2022-12-13分类:招投标来源:轨道城市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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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工程车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工程车类采购项目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起于福州火车站,终于文岭站(原大鹤站),线路总长约62.4km,采用地下+高架+路基敷设方式,近期设站13座,其中地下车站10座,高架车站3座,预留2座车站设站条件。全线设大鹤车辆段和东升停车场,主变电站3座,控制中心1座。列车采用6节编组市域A型车。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工程车类采购。


2.3招标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内燃工程车、平板车、随车吊、接触网检测作业车、接触网放线车、轨道检测车、公铁两用车、检修辅助设备共八部分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2.4 工期: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2.7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117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壹拾柒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燃工程车制造商。


3.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5年内须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的国内(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除外,下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内燃工程车供货业绩。


3.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办理企业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手续,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将通过邮寄到付的方式邮寄给投标人,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若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则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591827556)。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3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资料2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账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 8010 0100 1044 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


5.2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820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131101010400232050000000001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营业厅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地铁招202201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保证金转出和汇入银行系统数据交换过程可能出现信息显示不一致,为避免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未能抓取识别招标项目编号的情形发生,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账单上的尽可能在所有可以标注的栏目里注明“榕地铁招2022011”,在完成汇款时应主动与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进行沟通对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zmtr.com)和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http://www.fycbid.cn:800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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