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武汉市轨道交通5号线起点调整工程线路起于红霞村站,经由白沙洲大道与黄家湖西路中间绿化带,止于5号线中医药大学站(不含),线路长度约2.63公里,共设车站2座,全部为高架线路。调整后5号线线路全长37.82公里,其中高架线路10.32公里,车站27座,其中高架站6座。工程调整不新建车辆段(场),利用铁机路控制中心,不新建主变电所。武汉市轨道交通5号线起点调整工程车辆将投入到5号线工程使用。
武汉市轨道交通5号线起点调整工程共采购7列/42辆A型电动客车,车辆采用国产A型车,为全自动驾驶列车,牵引系统的功能和设计应满足EN62290:2014中关于GOA4的相关要求。车辆采用铝合金车体,直流1500V接触轨下部受电方式,初/近/远期采用:6/6/6辆编组,牵引系统采用变压变频(VVVF)交流传动系统,最高运营速度80km/h。首列样车的交货日期为2023年2月(暂定)。
招标内容:武汉市轨道交通5号线起点调整工程7列/42辆电动客车牵引系统。
招标供货范围:
(1)7列(共42辆)电动客车牵引系统;
(2)备品备件(含易损易耗件/消耗性材料);
(3)专用工具(含测试仪器);
(4)技术资料及图纸;
(5)技术培训(包括设计联络、监造、首件验收和人员培训等);
(6)服务(包括设计、培训、安装、试验检验、调试、联调、试运行、质量保证、接口协调管理等);
(7)牵引系统设备的国产化率要满足不小于50%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有详细说明。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经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经获得发改委批复。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01-2240ITC2N032
招标项目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5号线起点调整工程车辆牵引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湖北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传动与控制系统制造企业;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技术负责方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信誉良好的,具有多年生产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气牵引系统的历史和经验的国内、外制造企业,且必须拥有车辆电气牵引系统的核心技术,并对联合体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保证、交货期、技术服务等负总责。
3)联合体的各方必须为独立法人且不能超过三家。联合体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技术负责方。
4)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或相应资格,并且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参与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2.业绩要求:
近五年,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至少1个大运量(A型车或B型车)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牵引系统)开通试运营业绩(投标人对上述业绩应提供合同和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其他业绩证明材料需是最终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或预验收证书(PAC证书)或最终验收证书(FAC证书)或用户反馈表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2-03-3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2-04-08
招标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77号武汉轨道交通线网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圣瑞、乐雅雯
联系方式:027-83481670、8348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