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铁路天河测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检测(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交大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铁院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甘肃交达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涉铁第三方监测项目(招标编号:榕地铁招2021019),项目业主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涉铁第三方监测项目。
2.2.招标范围:祥谦站-首占站-莲花山站区间下穿、邻近或上跨福厦动走线、福厦正线(双线)、杭深线、福平铁路及铁路线路加固施工的涉铁第三方监测。
2.3.招标内容:(1)对涉铁工程前后影响范围及爆破施工影响范围内施工期的既有、在建铁路路基、桥梁、隧道、轨道、通信信号等相关设备的沉降、位移、倾斜监测、爆破振速进行监测;(2)现场安全、质量巡视;(3)参加分项、分部、(子)单位工程验收;(4)出具监测报告及工作总结,提供技术咨询等;(5)配合施工安全事故抢险工作。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规范要求及铁路部门评审后的监测方案所需完成的工程监测内容为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周期:暂定为17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滨海快线工程涉铁工程(含加固工程)竣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须含桥梁工程);
3.3.投标人近3年内(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前往前顺推3年,不含公告发布当日)至少具有1项高速铁路营业线监测业绩;
3.4.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现场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受邀请者,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或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网址:http://www.fycbid.cn:8000/)办理企业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手续,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将通过邮寄到付的方式邮寄给投标人,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3若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购买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文件费,则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2.0》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4群591827556)。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上午10时0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具体详见电子信息屏公告。
8.2.投标人必须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条件不允许投标人派人将投标文件送到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可以将投标文件在2021年11月30日18:00分前邮寄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收件人丘先生,联系电话0591-87538104)。若投标人采取邮寄方式,则视为默认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事后提出的异议无效。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不得有破损。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7446593元。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fzztb.com)、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fzmtr.com)、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邮编:350009
电话:0591-86308322,传真:0591-86308345
联系人:方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38104,邮箱:2795743132@qq.com
联系人:蒋先生、刘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账 号:116030100100139258010001
备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地铁招2021019”,并告知银行应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相关录入,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1-87598415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电话:0591-86308083